中國人民銀行公告顯示,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匯聚支付”)因存在多項違規行為,被合計罰沒1061萬元,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同時被處以50萬元、57萬元的個人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涉事機構匯聚支付成立于2008年,于2014年7月獲得央行頒發的全國性互聯網支付牌照。此次處罰延續了近年來支付行業"機構與責任人雙罰"的監管特征,今年2月雅酷時空被罰案中,相關責任人也同步受到經濟處罰。據統計,在近年超千萬元的支付行業大額罰單中,反洗錢制度執行不到位成為主要違規事項。
值得關注的是,新修訂的《反洗錢法》已于2025年正式實施,將非銀行支付機構明確列為義務機構,要求建立與風險狀況相匹配的內控制度。這標志著支付機構面臨的合規要求全面升級,包括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監測等環節均需進行系統性整改。業內人士指出,部分機構過往依賴的"事后補救"模式已難以為繼。
在監管持續收緊背景下,支付行業正經歷深度洗牌。央行披露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3月末,全國支付牌照總量已從高峰期的271張縮減至172張,累計注銷99張業務許可。被清退機構多涉及嚴重違規經營,典型案例包括得仕股份因多次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處8873萬元天價罰單并最終摘牌。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