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 20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項貸款違規行為,被處以 115 萬元罰款,原副行長商曉明等責任人同步受懲。
經查,禾城農商行存在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不符,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及工程進度放款,且貸后管理缺位等違規問題。依據監管規定,嘉興金融監管分局對該行開出 115 萬元罰單;原副行長商曉明因關聯違規,被警告并罰款 5 萬元 ;新塍支行行長何宏、王店支行行長張杰、鳳橋支行行長洪翰,也因貸后管理、違規放貸等問題被警告。
據嘉興監管分局公示,2025 年 5 月以來,浙江海鹽農商行、桐鄉農商行已因貸后管理疏漏、貸款用途違規,各被處以 120 萬元罰款,凸顯固定資產貸款與流動資金管理中 “資金挪用、合同執行松散” 等痼疾,成為監管重點整治方向。
制度層面,2025 年 7 月 1 日即將實施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辦法》,明確將 “貸款管理不審慎” 列為重點處罰事項,強化對個人責任的追溯(涵蓋警告、罰款、從業禁止等),禾城農商行事件中責任人直接問責,正是 “過罰相當” 原則的體現。
從行業數據看,同花順統計顯示,2025 年以來浙江農信系統已有 22 家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因違規受罰,違規行為集中在信貸業務(貸款管理不審慎、違規放貸)、信息披露、內控缺陷,以及違反清算、支付結算、金融統計等監管規定。罰金排名靠前的機構中,浙江臨安農商行被罰 359.25 萬元、常山農商行 285.75 萬元、永嘉農商行 297.5 萬元、金華成泰農商行 191.7 萬元 ,全系統處罰金額合計已達 2898.73 萬元。
來源: 金融界
作者: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