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陜西監管局官網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陜西漢陰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 “漢陰農商銀行”)因存在貸后管理不到位及虛增信貸規模等違規行為,被安康金融監管分局依法處罰,同時,相關責任人員也受到相應懲戒。
公示信息顯示,漢陰農商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兩方面:一是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二是通過 “即放即收” 的方式發放無實際用途的貸款,以此虛增信貸規模。依據相關規定,安康金融監管分局對其作出罰款 73 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安金罰決字(2025)10 號。
除銀行本身受罰外,多名時任相關崗位的負責人也因涉上述違規行為被追責:吳超,時任漢陰農商銀行營業部總經理,因對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及參與通過 “即放即收” 方式發放無實際用途貸款以虛增信貸規模的行為負責,被安康金融監管分局給予警告處分,決定書文號為安金罰決字(2025)11 號。李成繼,時任漢陰農商銀行城北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因參與通過 “即放即收” 方式發放無實際用途貸款以虛增信貸規模的行為,被給予警告處分,決定書文號為安金罰決字(2025)12 號。王晗子,時任漢陰農商銀行營業部客戶經理,因對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的行為負責,被給予警告處分,決定書文號為安金罰決字(2025)13 號。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