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接連作出 2 起行政處罰,涉及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員,彰顯了金融監管部門對規范金融市場秩序的堅定決心。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告對正信銀行及多位時任副行長作出的行政處罰。其中,針對正信銀行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被查出的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以及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上海銀罰字〔2025〕17 號),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305 萬元。
因對正信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這一違法行為負有責任,時任該銀行副行長的郭某江(上海銀罰字〔2025〕15 號)被處以罰款人民幣 5 萬元,潘某明(上海銀罰字〔2025〕16 號)被處以罰款人民幣 2 萬元。
此外,對時任正信銀行副行長的肖某(上海銀罰字〔2025〕14 號),因對該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人民幣 5 萬元。上述涉及正信銀行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均為五年。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還對上海華瑞銀行作出行政處罰(上海銀罰字〔2025〕18 號)。該銀行因存在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人民幣 29.64 萬元,此次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為三年。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