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披露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財通證券(601108)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被處以195萬元罰款,公示期三年。時任合規部副總經理吳某霞、時任合規總監申某新因對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4萬元、4.1萬元罰款。
2025年1月1日,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高票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下稱《反洗錢法》)正式施行。這是自2007年實施以來首次重大修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官網公示信息,財通證券是新《反洗錢法》施行后首家因反洗錢相關工作被罰的證券公司。
新修訂的《反洗錢法》圍繞明確法律適用范圍、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完善反洗錢義務規定等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包括進一步提高對金融機構的合規要求、客戶盡職調查制度、細化可疑交易報告要求等。
近年來,證券業反洗錢大罰單頻現。2024年10月,海通證券、申萬宏源證券同時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被罰款超三百萬元,被罰原因均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與不明身份的客戶進行交易三項違規。
公開資料顯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創立于1993年的浙江財政證券公司,2017年10月在上交所掛牌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為財富管理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證券投資業務、證券信用業務、期貨業務、境外證券業務等。
財通證券在2024年就曾因多項行為違規被屢屢警示。
2024年12月,財通證券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經查,財通證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對重要信息系統實施全面有效的訪問控制及跟蹤監測。二是數據質量控制機制未有效發揮作用,未切實履行數據質量管理職責。
2024年11月,財通證券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經查,財通證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按規定進行任免職、兼職等事項報備;二是證券從業人員登記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分支機構負責人代為履職超期;四是人員管理內控機制不健全。
財務方面,財通證券2024年前三季度營收凈利雙雙下滑。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4.41億元,同比下降10.36%;歸母凈利潤14.72億元,同比下降1.93%;扣非凈利潤13.89億元,同比下降2.10%。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