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與湖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原二級巡視員朱治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治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私欲膨脹,弄權妄為,“小權大用”“虛權實用”,處心積慮利用一線監管權力和影響斂財,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的典型。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干預他人借貸糾紛;違反生活紀律。目無黨紀國法,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在企業發行上市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和公司股權,數額巨大。
朱治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監管形象,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朱治龍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朱治龍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湖南省邵陽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將朱治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朱治龍簡歷
朱治龍,男,漢族,1964年1月生,湖南瀏陽人,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7月進入湖南省證監會工作。
1998年12月至2012年7月,歷任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稽查處副處長、處長,上市公司二處處長,法制工作處處長;
2012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副巡視員;
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任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二級巡視員。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