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天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天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贈送禮金,長期無償借用車輛和接受用車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公器私用,“靠煙吃煙”,將煙草系統的組織人事權和業務經營權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天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天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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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天峰,男,漢族,1963年4月生,高級工商管理碩士,中共黨員。
1998.12-2001.04 陜西省渭南市煙草專賣局(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經理
2001.04-2004.09 陜西省榆林市煙草專賣局(分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
2004.09-2006.03 陜西省渭南市煙草專賣局(分公司)黨委書記、局長、經理(其間:2005.10-2006.01 中共國家煙草專賣局黨校學習)
2006.03-2008.05 寧夏回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其間:2004.09-2006.12 西安交通大學高級工商管理專業(EMBA)碩士學習)
2008.05-2009.11 陜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09.11-2017.03 陜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其間:2014.03-2014.07 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一班學習)
2017.03-2017.06 國家煙草專賣局人事司司長(正廳級),陜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
2017.06-2020.02 國家煙草專賣局人事司司長(正廳級)
2020.02-2023.06 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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