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臺州銀行因違反財政性存款管理、征信管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等相關規定,被處以警告并罰款450.7萬元。
臺州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反財政性存款管理相關規定;違反金融統計管理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違反貨幣金銀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國庫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相關規定。
時任該行渠道管理部副總經理陳元理對該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罰款7萬元。
時任該行渠道管理部柜面渠道管理崗陳萬榮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5萬元。
時任該行村居金融部兼渠道管理部總經理應光海、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楊文輝、路橋石曲支行行長周靈芝均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罰款2萬元、2萬元以及1萬元。
時任該行營業部總經理陳衛民對臺州銀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1萬元。
時任該行渠道管理部第三方支付管理崗王益龍對臺州銀行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