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婁底市委批準,婁底市紀委監委對婁底經濟技術開發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肖新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新國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并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并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肖新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法紀意識缺失,嚴重違紀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肖新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婁底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清廉婁底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