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趙慶斌(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慶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趙慶斌利用擔任原中國民用航空山西省管理局計劃處處長,原山西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太原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山西航空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業務承攬、款項結算、工作調動、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太原機場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長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產,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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