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吉安市委批準,吉安市監委對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茅惠民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茅惠民身為黨外領導干部,把黨外當成“例外”,對紀律規矩毫無敬畏,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等財物;當官發財都想要,充當“兩棲干部”,長期違規兼職、掛證獲取報酬;對財經紀律視而不見,私設“小金庫”;甘于被“圍獵”,為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茅惠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要求和工作要求,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吉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吉安市委批準,決定由吉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茅惠民簡歷
茅惠民,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在職大學學歷,無黨派人士,1988年8月參加工作。
1988年8月至2003年7月,吉安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工作;
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吉安市世紀廣場開發建設公司工作;
2006年8月至2015年5月,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長;
2015年5月至2021年1月,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長;
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3年4月,被免去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