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黨委原書記、董事長蘇建斌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文山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文山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馬關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馬關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蘇建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馬關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蘇建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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