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間,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持股份”)發布公告表示,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9月3日收到汝州市監察委員會簽發的《立案通知書》和《留置通知書》,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湛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實施留置措施并立案調查。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根據《監察法》第22條的規定,被調查人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時,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復雜的,可能逃跑、自殺的,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行為的”情形之一的情況出現,經監察機關依法審批,可以將其留置在特定場所。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張湛擔任中持股份副總經理僅有5個月:2011年加入公司,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9月4日任公司副總經理。
查閱中持股份在今年4月8日發布的聘任副總經理的公告內容可知,當時,中持股份對于張湛的評價很高:具有近二十年的行業工作經驗,自2011年加入公司擔任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來,堅持在客戶端持續創造價值,為公司的經營業績做出了重要貢獻。張湛于2020年接任河南分公司總經理職務后,在2021年和2022年連續兩年克服大環境的影響,帶領河南分公司團隊超額完成業績目標,有效控制了公司資金風險,保障了現金流。在管理方面,張湛精益求精,不斷探索區域新的管理形式,優化管理結構,形成并總結輸出了有效的工程管理及業績管理工具;在組織發展方面,張湛注重對中層管理人員的培養,打造了一支有目標感、執行力強的員工隊伍。
不過,在張湛被實施留置措施并立案調查之后,中持股份在9月4日晚間還發布了幾則公告,內容顯示,公司已經火速解聘了張湛。“鑒于張湛目前無法正常履行副總經理職責,已不再適合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議案,同意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免去張湛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管均正常履職,公司董事會依法履職,不會受到上述事項影響,公司財務及生產經營管理情況正常。”
對于事情未來的發展狀況,楊兆全表示:“從程序上來看,在留置期間,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監察機關制作起訴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來源:證券日報(記者 桂小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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