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佛山市原副市長許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融資、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許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許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