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郴州市桂東縣委批準,桂東縣紀委監委對桂東縣星火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雨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雨后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財政獎補資金據為己有,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雨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桂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桂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李雨后開除黨籍處分;由桂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林邑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