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超300億元,公司被重罰16億元,原董事長、總經理被判刑20年……派生集團非法集資案迎來一審判決。
12月22日,據央視新聞消息,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派生集團)及其主要負責人唐軍、張林等人非法集資案一審公開宣判。
派生集團因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數罪并罰被判處罰金16.1億元;派生集團原董事長唐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5150萬元;派生集團原總經理張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4100萬元。其他44人因參與非法集資、操縱證券市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五年,并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間,派生集團未經許可,違規運營“團貸網”平臺,以發布融資項目、“安盈寶”理財項目、私募基金類理財產品等形式,承諾保本付息、高額回報,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未償還金額348.2億元。其間,派生集團發布虛假融資項目,非法吸存資金325.6億元,主要用于違法操縱股票交易、個人消費及揮霍,造成巨大損失。派生集團還利用資金及持股優勢操縱證券市場。此外,部分被告人還虛開發票6760萬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143萬元。
法院認為,派生集團及唐軍、張林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稅收、證券監管秩序,造成巨額財產損失,犯罪情節及后果特別嚴重。唐軍、張林等人具有自首、當庭認罪悔罪、配合辦案機關追贓挽損情節。法院根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公安機關在偵辦案件同時,全力開展涉案資金、股票、股權、房產等資產追繳,追繳到案的資產將在判決生效后依法返還集資參與人。
截至2020年6月14日,東莞公安公告稱,累計追繳凍結資金57.01億元人民幣,及涉案股權和股票賬戶一批,累計查封扣押涉案房產65套、土地2塊、飛機2架、汽車57輛及物品一批,累計收回平臺出借資金37.34億元人民幣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