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裁定宣告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信托”)破產。
公告顯示,2022年7月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華信托破產清算申請。
7月15日,該院裁定對新華信托及天津新華創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實質合并破產清算。
法院認為,新華信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宣告破產的法律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該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華信托破產。
2022年7月6日,原中國銀保監會官網公告表示,同意新華信托依法進入破產程序。
清華大學法學院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聯席主任周小明認為,新華信托破產是經營不善所致,破產是其選項之一。我國市場經濟建設成效顯著,企業經營不善導致破產是市場競爭的淘汰法則。通過破產處理高風險金融機構,對行業的影響并不大。
根據中國信托業協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信托資產規模為21.14萬億元,同比增長5893.44億元,增幅為2.87%。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麗平認為,當前我國信托業正處于轉型發展階段。隨著信托業務新分類政策的出臺及落地,信托公司正在按照監管導向加速回歸本源,這種長期趨勢不會改變。同時,在統一監管趨勢愈發明朗的背景下,信托業也將繼續在增強風險防范的同時加快轉型,實現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記者 樊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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