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創股份(300343)5月2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山東聯創產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根據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與北京信投惠通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北京信投)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北京信投擬對公司控股子公司山東華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新材)進行增資,累計金額不超過3.8億元,后于2019年3月29日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投按協議實際支付增資款8888萬元,并獲得華安新材9.999%股權。公司僅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關于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的公告》,未及時披露《戰略合作備忘錄》簽署情況及后續實際增資情況。
山東證監局表示,公司時任董事長李洪國、時任總裁齊?,摗r任董事會秘書胡安智應承擔主要責任。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李洪國、齊?,?、胡安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因為上述違規事項,當日晚間聯創股份及相關當事人還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深交所指出,聯創股份在披露《簽署備忘錄公告》時已與北京信投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并約定實際增資金額,但聯創股份未完整、及時披露相關協議簽署情況及北京信投增資款后續實際到賬情況,直至2024年1月24日、1月31日才在《補充公告》及對該所關注函的回復中予以披露。
深交所表示,聯創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的多條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李洪國、時任總裁齊?,?、時任董事會秘書胡安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聯創股份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決定對聯創股份、李洪國、齊海瑩、胡安智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聯創股份主要從事含氟新材料和聚氨酯新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績方面,聯創股份一季度實現營收1.43億元,同比減少38.13%;歸母凈利潤虧損1555.44萬元,同比減少265.77%。
二級市場上,聯創股份20日漲3.38%,收報6.11元/股。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