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浙江省發展政革委發布《關于2024年7月-2025年2月浙江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除名情況的通報》
《通報》稱:依據《浙江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實趣細則》有關規定,現對2024年7月-2025年2月浙江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清查出的27名問題專家和失格專家以除名通報。
其附件:浙江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除名名單(2024年7月-2025年2月)顯示:
賴**等24名專家:
存在應當予以除名的情形:被人民法院認定構成犯罪的;
除名依據:《浙江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1項
周**等3名專家:
存在應當予以除名的情形:被公安部門認定,參與他人招標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犯罪行為或為他人招標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犯罪行為提供便利的。
除名依據:《浙江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4項
附:
來源:招標采購交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