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三区av麻,欧美一区亚洲,亚洲国产精品麻豆,精品国产乱码久久久

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企業廉潔合規監測評估平臺

返回頂部

當前位置:首頁 > 為民特推

吳丹紅律師:關于江西高院投訴的申辯

發布時間 : 2023-04-28 瀏覽量 : 6276

近日有網友貼出北京律協的立案通知,引發關注。
2023年4月23日北京律協立案通知說明,江西高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反映北京市友邦所吳丹紅律師涉嫌代理案件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等相關情況,現該案相關材料已移送北京律協處理。該函稱,吳丹紅律師在擔任勞某某辯護人期間,通過微博“吳老絲”、微信公號“天下說法”發表多篇文章及評論,涉嫌存在違規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發表詆毀辦案機關不當言論的等違規行為。

經研究,本會決定對吳丹紅律師立案調查……

吳丹紅律師:關于江西高院投訴的申辯

北京市律師協會:

日前收到北京市律師協會發的京律協立[2023]第 146 號-1 號《立案通知》,聲稱我在代理勞榮枝案過程中存在違規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發表詆毀辦案機關不當言論的違規行為,特申辯如下:

1、《立案通知》稱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北京市司法局發函反映本律師在擔任勞某某案件辯護人期間涉嫌違規炒作案件和在庭上發表詆毀辦案機關的不當言論,北京市司法局將其移送北京律協處理,北京律協經研究決定對本律師及所在律所立案調查。行政上,律師的主管部門是司法局,管理的法律有《律師法》以及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司法部行政規章,如《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行業上,律師由律師協會管理,其依據為行業規范,如《律師執業行為規范》《關于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等。因此,反映律師行政違法的,應向司法部門投訴,反映律師違反行業規范的,應向律師協會投訴。江西省高院投訴的違規炒作案件和庭上詆毀辦案機關并不是《律師法》及其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北京市司法局應當不予受理,并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告知江西高院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投訴。故,北京市司法局將江西高院發函反映律師違反行業規范的投訴,移送至北京市律師協會處置既不合法也不恰當。

2、本人在代理勞榮枝案件過程中,依法在律協備案,恪守律師執業道德,依法依規辦理案件,而且拒絕了一切媒體采訪,至今沒有看到案件審理期間有關本人的任何報道,也沒有針對該案發表過任何炒作性文章。《立案通知》自始至終沒有明確我的自媒體發表了什么炒作性的內容。是否“違規炒作”,《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律師對案件公開發表言論,應當依法、客觀、公正、審慎,不得發表、散布否定憲法確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則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得利用網絡、媒體挑動對黨和政府的不滿,發起、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或者支持、參與、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不得以歪曲事實真相、明顯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方式,發表惡意誹謗他人的言論,或者發表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所以,法律法規從未禁止律師發聲,律師發表邊界以內的言論是應當被允許的,而不應認為只要律師公開“說話”就是炒作。

3、我們所能看到的是,該案辦案機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一直在持續炒作案件,掀起一場又一場輿論審判。勞榮枝剛被抓獲,公安機關就通報她背負七條人命;案件尚未判決生效,針對勞榮枝 的定性報道就出現最高檢的官網上,供稿單位是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案件尚未終結,主辦檢察官的采訪就出現在央視,說她是假裝“傻 白甜”,其中對勞榮枝有諸多詆毀之詞;案件還在死刑復核階段,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迫不及待地把該案作為法院系統年度十大 案件進行官方業績的宣傳。甚至在早已過了輿情高峰期后,大家靜 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結果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還不惜對律 師發起一輪投訴,借機抹黑勞榮枝案代理律師,掀起新的輿論批判。人民群眾評價這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4、本人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案二審庭審中發表的辯護意見,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獨立進行,其中對辦案機關程序違法的部分,是在尊重證據、尊重事實的基礎上發表的,內容全部屬實,不存在詆毀。不能說辯護人指出辦案機關程序違法,就是“詆毀”吧?如果辯護人當庭詆毀,合議庭為什么不制止?庭審錄像和庭審筆錄對此有無記載?總不能堂堂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任由律師當庭發表詆毀之詞而無動于衷吧?必須注意的是,《律師法》規定,律師庭上發言享有豁免權,除非發表的言論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請投訴機關提供庭審錄像,指出本律師哪句話是詆毀,最好把庭審錄像公布,讓公眾知悉辯護人是如何“詆毀”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而且越俎代庖,為違法辦案的部門張目,把不予采納的意見全部斥責為是“詆毀”,通過投訴律師來進行打擊報復。

5、易延友教授在《律師庭外辯護言論的自由與邊界》這篇公開發表的論文中指出,公訴機關公開指控,人民法院公開審判,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公開辯護,就是憲法第130 條之規定的完整含義。檢察官的指控既包括向人民法院的指控,也包括面向公眾的指控。辯護人無論是在法庭上的辯護權,還是在法庭外發表辯護言論的權利,都來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辯護權的內在組成部分。在法官主導審判的國家,律師庭外辯護言論通常不會損害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之名限制律師庭外辯護言論,實質上是妨害司法公正,律師發表庭外辯護言論是推動人民監督以促進司法公正。我國《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 40 條和《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第 258 條,明文規定“律師對案件公開發表言論,應當依法、客觀、公正、審慎……”也就是說,只要律師的庭外言論符合上述規則,不存在虛假、歪曲性的言論,就應當被允許。反思本人言論,完全符合《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和《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勞榮枝當年被法子英作為犯罪工具,存在著身體和精神上被雙重控制的可能性,對其判決三個死刑應慎之又慎,本辯護人提出的程序違法、證據不足的問題,審判機關應認真對外,而不是拒不采納且投訴辯護人,這樣的社會效果極差。最高人民法院也認真聽取了我們的意見,在保障司法公正,避免錯案,此時投訴律師有誤導輿論之嫌。從目前律師界的輿論來看,絕大多數同行都反對江西省高院的投訴,都希望北京律協能依法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駁回投訴人的不實投訴,本人也盼除了懲戒兼有維權職能的律協能主持公道,讓事情成為本來應該有的樣子!

申辯人:吳丹紅

2023 年 4 月 26 日

下附: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試行)
【2021年10月15日第十屆全國律協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擴大)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建設,防止律師通過違規炒作等方式影響案件依法辦理,維護誠信公平的良好執業環境,維護行業形象,維護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等,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案件承辦律師在訴訟過程中發表代理、辯護等意見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但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訴訟及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第三條  律師發表代理、辯護等意見的權利受到不當阻礙或不法侵害的,有權要求辦案機關予以糾正。辦案機關不予糾正的,律師可以向律師協會申請維護執業權利,也可以向辦案機關或者其上一級機關投訴。律師協會應當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告知律師。針對妨礙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的情況,律師也可根據相關規定,向負有法律監督職責的人民檢察院申訴控告。
第四條  律師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不得以下列方式違規炒作案件:
(一)通過聯署簽名、發表公開信、組織網上聚集、聲援等方式或借個案研討之名,制造輿論壓力,影響案件依法辦理;
(二)通過媒體、自媒體等平臺就案件進行歪曲、有誤導性的宣傳、評論,以轉發、評論等方式炒作誤導性、虛假性、推測性的信息;
(三)侮辱、誹謗辦案人員、對方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或者通過披露有損辦案人員、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隱私等不正當方式,歪曲、丑化辦案人員、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形象;
(四)違規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在非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案件為噱頭進行宣傳,煽動輿論,制造影響;
(五)煽動、教唆當事人或其他人員通過網絡等傳播媒介對案件發表不當評論,制造影響,向辦案機關施壓;
(六)其他以不正當方式違規炒作案件的情形。
第五條  公開審理的案件,承辦律師不得披露、散布通過會見、閱卷、調查取證等執業活動獲取的可能影響案件依法辦理的重要信息、證據材料。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承辦律師不得披露、散布案件信息、材料,但法律準許公開的除外。
案件承辦律師不得通過當事人、他人變相披露上述信息、材料。
案件承辦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以及其他知曉案情的律師參照執行。
第六條  未經法庭許可,案件承辦律師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攝影,或者對外傳(直)播庭審情況;不得通過接受采訪、撰寫文章、發表評論或者其他方式,對外披露未經公開的庭審細節和情況。
第七條  案件審理終結后,律師、律師事務所如認為生效判決確有錯誤,應當引導當事人依法通過法定程序解決。不得通過違規炒作案件,為后續可能產生的再審、抗訴、申訴等法律程序制造輿論壓力。
第八條  律師、律師事務所對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公共事件和涉法問題等發表評論,應當依法、客觀、公正、審慎,不得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違規炒作:
(一)散布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言論,攻擊、詆毀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
(二)制造輿論,煽動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激化社會矛盾;
(三)明顯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四)發表與律師職業身份不符,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評論。
第九條  律師、律師事務所在媒體、自媒體等平臺,以文字、音視頻等方式發表評論意見時,應核查信息真實性,確保意見專業合法,不得損害律師職業尊嚴和律師行業形象。
第十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履行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禁止本所律師違規炒作案件,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律師協會應當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培訓,教育引導律師明晰執業底線和紅線,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自覺抵制違規炒作案件行為。
律師、律師事務所違反本規則的,由其所屬的地方律師協會通過主動調查或根據投訴進行調查處理等方式進行監督管理。
律師協會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辦案機關告知律師存在違規炒作行為的,應當開展調查,并及時反饋結果。
第十一條  律師、律師事務所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律師協會應當通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限期改正,并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等行業規范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律師、律師事務所有相關違法行為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律師協會應當書面建議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相應行政處罰,并移交相關證據材料。
第十二條  本規則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來源:法務之家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主站蜘蛛池模板: 苏尼特右旗| 望江县| 璧山县| 武威市| 临澧县| 鲜城| 新乡县| 社旗县| 阳西县| 沾益县| 湘西| 凤冈县| 隆尧县| 塔城市| 鄄城县| 梁山县| 边坝县| 微山县| 平武县| 开原市| 犍为县| 巧家县| 延庆县| 徐闻县| 香港 | 新野县| 稻城县| 益阳市| 广南县| 紫阳县| 北辰区| 堆龙德庆县| 屯昌县| 贺兰县| 洮南市| 同江市| 成安县| 弥渡县| 谷城县| 喀喇沁旗| 宝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