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收回沙河店棉花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對YC-2021-16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拍賣出讓的批復》(驛政文〔2022〕127號)文件的精神,現依法收回“泌國用99字第030105003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并由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辦理注銷登記。
該宗地位于驛城區沙河店鎮駐南路與沙中北路交叉口東北角,土地使用權人為駐馬店市驛城區沙河店棉花加工廠,批準用途為加工、車間、辦公用地,土地登記面積為31435.6平方米(折合47.15畝)。
根據國家及自然資源部有關法律法規,用地單位駐馬店市驛城區沙河店棉花加工廠及宗地相關權益人如果對區政府收回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存在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理由,逾期無異議則視為同意,我局將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原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