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暴力犯罪頻發,給社會造成的危害日益凸顯,成為司法實踐關注的重要問題。深入研究網絡暴力行為,探究刑法治理的可行性方案,緊迫且必要。現摘選部分有關網絡暴力犯罪治理的觀點,敬請關注。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劉艷紅:
推進網絡暴力治理法治化轉型
網絡暴力問題是新時代國家治理過程中的重大性、交叉性、領域性難題。當前我國治理網絡暴力的相關法律規定內容分散且缺乏協調配合,無法有效回應對于網絡暴力問題的治理需求。積極推進網絡暴力治理的法治化轉型及立法體系建構,是紓解我國網絡暴力治理困局之關鍵。推動網絡暴力治理的法治化轉型,既要樹立協同共治理念,實現多元治理主體的協同以及法律與技術的協同,也要確立系統性法治模式,充分發揮部門法的協同共治功能。在協同共治理念與系統性法治模式的指引下,應遵循領域性立法思維,制定反網絡暴力法,搭建網絡暴力治理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完善網絡暴力治理配套法律法規制度,構建起網絡暴力治理領域的專門性立法體系,全面實現我國網絡暴力治理的法治現代化轉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處長喻海松:
堅持刑事一體化理念完善網絡暴力規制模式
面對網絡暴力的滋生蔓延態勢,有關治理對策接續推出,治理手段不斷優化。刑法規制是網絡暴力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侮辱罪、誹謗罪等相關罪名的適用在具體追訴程序之中陷入困境,使得權益保障的功能未能得以充分發揮。基于此,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制定的懲治網絡暴力專門規范性文件,堅持刑事一體化的理念,將暢通刑事追訴程序作為網絡暴力刑事治理的破題之舉。基于刑事一體化視角溯源觀察可以發現,宜將網絡暴力的治理重心由事后追責轉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救濟,著力建構長效機制。對此,要通過推進反網絡暴力法的制定和配套刑法規定的修改完善,實現對網絡暴力的標本兼治。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文華:
采取“三步走”立法策略加強網絡暴力法律治理
對網絡暴力進行法律治理,是新時代網絡強國建設和網絡法治工作的題中之義,而仇恨言論是網絡暴力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因此,反仇恨言論是溯源開展全面和深入的網絡暴力法律治理的重要手段。我國一向重視網絡暴力的法律治理且已取得一定成績,然而,由于缺乏反仇恨言論視閾的法律治理意識,加之我國并無反仇恨言論方面的立法,在涉仇恨言論網絡暴力案件的處理上存在著取證難、受害者維權難等問題。未來有必要加強反仇恨言論視閾下的網絡暴力法律治理,具體可采取“三步走”立法策略,在尚無相關立法時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能動履職,充分、準確適用現行法律法規,特別是《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網絡平臺則可構建“政府—平臺”雙層監管格局。同時,在治理過程中應當注意依法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通過社會共治推動形成清朗的網絡空間,促進網絡空間法律治理的現代化進程。
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教授謝登科:
構建網絡暴力犯罪公私協同治理
網絡暴力犯罪在本質上是侮辱罪、誹謗罪等傳統犯罪在網絡空間的表現形態,其具有軟暴力性、網絡在線性等特征,也具有“多對一”行為模式和“黑產化”發展趨勢。按照傳統以“自訴為主、公訴為輔”的方式來處理網絡暴力犯罪,存在取證能力不足、維權成本較高等問題。《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和《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在結合網絡暴力犯罪案件特點的基礎上采取了公私協同治理模式,在網絡暴力犯罪治理中形成了“公私協同,公訴優先”的追訴制度格局,具有協助調查前置化、公訴程序擴大化和優先化等特征。通過細化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管理義務、激活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來強化網絡服務提供者等第三方主體在網絡暴力犯罪治理的安全管理義務,有助于實現國家機關與網絡平臺對網絡暴力犯罪的事前協同治理。但也存在協同參與不強、被害人權利保障不足等問題,相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以上依據《法學研究》《中國應用法學》《法律科學》,陳章選輯)
來源:正義網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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