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就修訂后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業內認為,新規將令私募行業大洗牌,小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或承壓,同時也意味著私募行業將進入強監管時代。
具體來看,修訂后的《辦法》擬完善合格投資者標準,維持原來對于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實繳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要求,將單只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實繳金額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并對投向未托管、代銷、投向不動產、單一標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實繳金額不低于500萬元,其中投向單一投資標的的自然人單筆實繳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
修訂后的《辦法》完善全鏈條監管: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經營范圍、股東、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業人員等提出持續性規范要求;細化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職責;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業務范圍等。
對此,深圳一家創投公司高管表示,“早期投資的單筆金額一般很小,基金規模也不大。新規實施后,無論對于個人LP還是機構LP,最低門檻為300萬元,這意味著未來合格的個人投資者數量將明顯減少,對一些中小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募資將產生不利影響,小型VC機構將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
“修訂后的《辦法》意味著私募行業將進入強監管時代,從長遠來看有利于行業的發展?!鄙钲谝患宜侥蓟鸶吖軐τ浾弑硎?,“最近10年,私募基金發展迅速,行業也良莠不齊,存在準入門檻低、業務不規范等諸多問題。近年來,監管層通過注銷不合規、不合法的私募機構,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私募行業的良性競爭和優勝劣汰?!?/span>
基金業協會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私募基金管理人存續數為21730家,較去年底減少了近2000家。協會數據還顯示,截至12月4日,年內共有2425家私募注銷,同比增長14.77%。業內認為,私募行業正在經歷一次大洗牌,行業優勝劣汰正在加速中。
來源: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