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報告談及助力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強調加大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判罰力度。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報告指出,2023年,人民法院審結金融案件303.2萬件,同比增長8%。針對信用卡和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持續增長,發出2號、4號司法建議,促進授信審查、規范保險業務,協力加強金融監管。
與此同時,加大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判罰力度。比如,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發行中虛增營收3億元、少披露銀行借款10億元,欺詐增發股份,法院判令其賠償投資者4900萬元,公司高管承擔最高100%連帶責任,疏于核查驗證的中介機構承擔20%連帶責任,“金融行為須合規,高管違法要嚴罰,中介失職必追責。”張軍說。
來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