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湖南高院召開“為大局服務 為人民司法”工作舉措新聞發布會。湖南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鄔文生通報湖南法院抓實公正與效率、對省委巡視指出問題開展整改的工作情況,發布“為大局服務 為人民司法”十項工作舉措。湖南高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知文主持發布會。
今年以來,湖南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扎實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結合省委巡視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巡視各項工作,堅決壓實整改責任,認真推動巡視發現問題整改取得實效。當事人立案更加便捷高效,解決“執行難”更加有力有效,一審案件辦理質量有效提升,長期未結案件清理成效明顯,勝訴方訴訟費依法依規及時退還,涉案物品管理更加嚴格規范。
省委巡視以來,湖南高院強化工作部署,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同時,加強網上立案,規范訴前調解,將立案問題投訴舉報設為12368熱線“1號選項”,要求相關法院半個工作日內就投訴說明情況。湖南高院已辦結省委巡視交辦信訪件1016件。全省法院推動執行案款及時發放66.04億元,清理暫存款42.71億元,涉黑涉惡案件、涉職務犯罪案件執行到位27.88億元。巡視期間清理一年以上未結案件363件,其余長期未結案件均已逐案開展督辦。設立訴訟自動退付機制,明確要求執收法院在裁判文書生效后15日內辦理退費,共計退還訴訟費1.9億元。研究制訂“涉案物品的管理辦法”,加緊開發“涉案物品管理平臺”,組織全省法院對涉案物品進行全面清理。
下一步,湖南法院將在持續抓好現有整改任務的基礎上,推出“為大局服務 為人民司法”十項工作舉措,切實把巡視指出的問題整改轉化為工作成效,不斷提升審判質效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十項舉措
一“四個嚴禁”全力解決“立案難”
對符合法律規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當場無法判斷的,在法律規定期限內應予立案,訴前調解需發放征求意見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嚴禁發號拖延立案,嚴禁限號限制立案,嚴禁以調代立、久調不立,嚴禁增設立案門檻。省法院設立解決“立案難”問題投訴舉報熱線(0731-12368-1)。一經查實存在違反“四個嚴禁”情形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并每月通報全省各地“立案難”投訴處理情況。
二“兩項承諾”全力解決“執行難
湖南法院向社會承諾:執行案件立案后,必須首先開展線上財產“五查”(查銀行存款、查不動產、查車輛、查工商登記、查證券)。無法定事由的,執行案款到賬后于15個工作日內予以發放。如違反以上兩項承諾,可向省法院及各中院執行局監督舉報。舉報電話附后。
三訴訟費“主動退”,當事人“少跑腿”
當事人在立案環節按規定繳納訴訟費,并填寫《訴訟費退付方式選擇表》,如當事人選擇“由法院自動退付”的,在勝訴后15日內由人民法院自動退付訴訟費。
四分類施策推進“有信必復”
安排專人對信訪件全部進行登記,分類建立信訪案件臺賬并分配到相關部門核查辦理:對于反映法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失職行為的來信來訪,轉送至紀檢監察部門辦理;對本院正在審理的案件或裁判生效六個月后的來信來訪,移交相關業務庭室辦理答復;對于符合再審條件或其他信訪事項,由立案信訪部門辦理。對于省委巡視組交辦的所有信訪件,一律由專人包案,一律和信訪人見面,一律參照訴訟案件辦理,確保每件信訪案件都能做到歸口管理、跟蹤督辦、限期結案。對信訪件事實清楚,符合法律規定,卻未依法研究解決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五多措并舉降低行政案件上訴率和申訴率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的“楓橋經驗”,推動更多建立由黨委政法委領導、政府主導、法院參與的行政爭議化解平臺。鼓勵行政機關先行化解、引導行政機關自行糾錯。加強對常見多發行政爭議的梳理分析,及時制發司法建議、行政審判白皮書等。積極推動將行政機關履行判決、負責人出庭應訴、司法建議反饋、萬人行政案件成訟率、行政爭議多元化解等情況納入平安湖南、法治湖南考核體系。
六層層壓實責任防止程序空轉
全面落實“閱核制”,強化院庭長把關,嚴格“三個規定”實施和責任追究,突出上訴率、申訴申請再審率、裁定再審率、訴前調解案件申請執行率、民事裁判申請執行率等關鍵指標分析運用,防止程序空轉和案件衍生。
七科技賦能涉案物品管理
信息部門啟動建設“涉案物品管理平臺”,由涉案物品管理部門對積存涉案物品集中清理,明確其案號,與新接收的涉案物品一起,拍照存檔,建立臺賬,使審判案件與涉案財物一一對應、涉案物品與存物貨架一一對應、電子賬單與臺賬記載一一對應,確保臺賬清晰、信息準確、提醒及時。
八掛牌清理長期未結訴訟案件
省法院對三年以上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各中院對一年以上未滿三年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必要時將長期未結訴訟案件變更為專人直接承辦。對長期未結訴訟案件進行常態化通報。對落實不力、清理積案效果不明顯或邊清邊積的審判業務部門和法院負責人進行約談,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九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破解“案多人少”困局
堅持強基導向,建立健全員額動態調整機制。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上,創新建立員額精準化調整配備機制,推動實現員額資源效用最大化。深化員額周轉使用制度,充分調動全省法院現有資源,盤活員額空缺存量、因地制宜地應對人案矛盾。健全中基層法院員額動態調整機制,在精準評估基礎上,建立中基層法院核定員額數動態調整機制,同時優化司法輔助人員配置,最大程度地提高辦案效率。
十加強關聯案件檢索防范虛假訴訟
對登記立案的勞動爭議、民間借貸、離婚糾紛涉及財產分割、房屋買賣等虛假訴訟高發易發案件,通過檢索當事人關聯案件信息等方式,最大限度防范當事人重復起訴、為規避債務利用不同法院管轄的盲點的虛假訴訟發生。
來源:湖南高院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