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深圳十三畝食品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
深市監南處罰〔2022〕西麗97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罰款500元。處罰事由為廣告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八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二)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12月9日。深圳十三畝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李瑞芳。
查詢本網信息庫發現,去年6月,該公司就因廣告違法行為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局罰款75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深市監南罰字〔2021〕西麗94號。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十三畝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是一家移動互聯網有機農業電商企業,主要致力于在網上商城出售各色有機農業產品,包括熟識蛋奶、南北干貨、酒水飲料等諸多特色食品。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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