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麗水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浙江縉云聯合村鎮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五項違法行為,被警告并罰款88.32萬元。
丁某芳(時任浙江縉云聯合村鎮銀行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因對浙江縉云聯合村鎮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2.5萬元;杜某麗(時任浙江縉云聯合村鎮銀行新建支行副行長、副行長(主持))因對浙江縉云聯合村鎮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直接責任被罰1萬元。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