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寧夏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顯示,時任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銀川中心支公司創新電子部經理樊蓉、原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員工劉璐對違反法律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寧夏銀保監局(寧銀保監罰決字〔2022〕18號)對樊蓉、劉璐分別予以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禁止有關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進入保險業。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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