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岳陽市岳陽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岳陽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17.9元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1月29日岳陽市岳陽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岳陽市公安局岳陽樓分局送達的《關于移交問題線索的函》(岳市公樓函【2022】47號)。2022年12月5日岳陽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岳陽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核查。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9日在未查驗年齡身份的情況下向毛某濤、張某蓉、劉某懿、張某、陳某、鄒某南等6名未成年人出售銷售調制酒“千杯少”一份(含伏特加70ml,酒精濃度40%vol)和“可樂扎”一份(含威士忌300ml,酒精濃度40%vol300ml)。上述6名未成年當天共消費了167.9元,除去成本50元,當事人獲利117.9元。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岳陽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未成年保護工作需要凝聚多方力量,筑牢保護防線。本案的辦理是落實行刑銜接、行刑合作的成果,也是市場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保持長效聯系機制的體現。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專業職能優勢,為公安機關提供檢驗檢測等專業領域技術支持,公安機關則充分發揮刑事打擊職能,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情況互通,廣辟線索來源。部門間高效協作、緊密聯動、整體作戰,形成了強大的打擊整治工作格局,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