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涉3.51億關聯交易違規 桂東電力及時任董秘陸培軍被監管警示
17日,上交所發布《關于對廣西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下稱《監管警示決定》),桂東電力及時任董秘陸培軍被監管警示。
據《監管警示決定》,經查明,2023年4月21日,桂東電力披露《廣西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修訂)》稱,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廣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陽恒潤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與廣西自貿區中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欽州綜合保稅區分公司發生購銷業務,分別向該公司采購ESPO原油及92號車用汽油,合同金額合計3.51億元,占2021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1.18%。
根據公司公告,中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裴文彬原任桂東電力副總裁,于2022年3月21日辭職至中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任職,至2022年12月離職9個月,尚未滿12個月。
上述交易構成日常關聯交易,已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但桂東電力前期未對前述日常關聯交易做出預計,也未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監管警示決定》指出,公司日常關聯交易未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陸培軍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對桂東電力及時任董事會秘書陸培軍予以監管警示。
《監管警示決定》要求,桂東電力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結合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公司在收到決定書后1個月內,向上交所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回溯公告顯示,今年3月20日,桂東電力收到陸培軍遞交的《關于請求辭去桂東電力董事會秘書職務的申請》,陸培軍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所擔任的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根據相關規定,陸培軍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其辭職后仍將繼續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
財報顯示,2022年,陸培軍從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51.16萬元。
二級市場方面,桂東電力17日漲停報3.51元/股。
來源:中新經緯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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