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工無證上崗,構成重大事故隱患!長沙已查獲兩起
電焊工未持證上崗被查,后果很嚴重!記者5月18日從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已于5月15日起實施,長沙應急管理部門已查處兩起相關案件。案中,此類行為被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案例:無證焊工被查,將面臨重罰
5月15日上午,長沙縣江背鎮應急管理辦執法人員在對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開展工貿企業“強執法防事故”雙百行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有多名員工在開展電焊作業,其中田某、王某兩名員工未持證上崗。
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公司聘用員工時,并未主動核實員工是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僅僅只是檢驗了應聘者的職業技能水平。現有員工田某、王某均未取得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從業資格證,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便上崗作業的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現場固定證據,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要求企業負責人和當事無證員工接受進一步調查。隨即,江背鎮依法將該案件移送至長沙縣應急管理局,將依法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了解到,這是長沙市查獲的違反應急管理部10號令首案。無獨有偶,5月15日,天心區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轄區工貿行業領域電氣焊作業及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安全出口專項檢查時,也查處一起此類案件。“您好,請出示特種作業操作證,或告知身份證號碼。”在長沙市某水泥預制品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有1名員工在開展電焊作業,通過查驗發現,該公司員工胡某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現場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目前,該公司已被天心區應急管理局立案查處。
提醒:招聘特種作業人員,要把好準入關
記者從長沙市應急管理部門了解到,《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自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三條第(二)項明確,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此外,《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安全危害大,還將面臨重罰,情節嚴重的可入刑!”長沙縣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日,長沙縣安委辦收集整理了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十余個行業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匯編成冊,下發供企業參考使用。
長沙市應急管理部門提醒,企業在招聘員工時要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把好準入關,確保人員持證上崗,同時注意證件有效期,避免過期。
來源:長沙晚報掌上長沙(全媒體記者 劉琦)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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