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理財信息沒及時披露,正IPO闖關北交所的浙江海昇藥業吃罰單!
非上市公司大額理財信息不及時披露,也要吃罰!
近日,浙江證監局在官網披露了《關于對浙江海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浙江海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2021年-2022年,公司使用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其中2021年累計發生額30,740萬元,期間最高余額8,500萬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4.88%;2022年累計發生額8,000萬元,期間最高余額8,000萬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9.24%。上述理財事項發生時,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后于2023年3月24日、4月9日先后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補充審議,并于2023年3月24日補充披露。
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1號、190號)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葉山海、時任董事會秘書彭紅江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0號)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公司及葉山海、彭紅江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人員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你們應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海昇藥業位于衢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為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從事獸藥原料藥、醫藥原料藥及中間體的生產和銷售。
今年對海昇藥業來說是一個重要的節點,公司IPO申請近日獲北交所受理。據了解,公司為上市已經籌備兩年多。
資料顯示,海昇藥業曾于2020年11月宣布啟動上市輔導,當時公司計劃在創業板IPO上市。去年11月,公司將交易所切換至北交所。
此次北交所IPO計劃中,海昇藥業擬募資6.79億元,主要用于產能擴張。公司招股書曾引發熱議,因為公司自2015年以來長達8年時間里竟然沒有新增發明專利。
招股書顯示,葉山海、葉瑾之父女為海昇藥業的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兩人合計控制公司67.33%的表決權。
2020年至2022年,海昇藥業實現營收分別為2.07億元、2.69億元和2.64億元,同期歸母凈利潤分別為7948.5萬元、1.17億元和1.13億元,2020年、2021年公司營收、凈利潤嘖現高增長態勢,但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小幅下滑1.72%,凈利潤下滑3.37%。
來源:潮新聞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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