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酒吧擅自邀請涉毒藝人孫興被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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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青年報15日報道,近日,浙江寧海縣迪迪酒吧有限公司因未經批準舉辦營業性演出,被寧??h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罰款5萬元。
處罰事由顯示,執行人員調查發現,當事人曾于2022年11月邀請港臺負面藝人孫興參加其舉辦的營業性演出。
酒吧負責人承認邀請孫興參加店慶,并稱孫興主要是與大家打招呼、演唱了一首歌,并且切了蛋糕,整個過程20多分鐘,沒有收演出門票,給孫興包了2萬元的紅包并報銷來回路費。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舉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公開信息顯示,孫興曾參演《倚天屠龍記》《風云雄霸天下》《家有外星人》《春光燦爛豬八戒》等影視劇。2011年4月,孫興因涉嫌吸毒和藏毒被公安機關拘捕。
有媒體曾曝光拘捕及審問孫興的過程,其承認自己已有5年的吸毒史。
關于涉毒藝人能不能復出回到演藝崗位,相關部門此前已有相關規定。
早在2014年9月,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就發布《關于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傳播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演,并暫停播出其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
2021年9月,中宣部又印發了《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力度,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
今年2月,中國警察網曾發文表示,和平時期,公安隊伍是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一支隊伍,其中,緝毒警察是這支隊伍中最危險的警種之一,他們用鮮血和生命守護著法律的威嚴、國家的安寧。
在毒品這條罪惡的利益鏈上,吸毒者也是一環,倘若涉毒藝人通過一段時間的“沉寂”后再度復出,依舊活躍在公眾視線中,不僅讓犧牲緝毒警察的鮮血白流,也會對社會大眾尤其是青少年造成不良導向,勢必污染娛樂圈乃至全社會的風氣。
涉毒藝人當然可以重新開始工作,但絕對不能成為公眾人物,繼續享受鮮花與掌聲,這是對涉毒藝人和劣跡藝人劃出的規則紅線。
來源:紅網百姓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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