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出手!他給康美藥業簽字,如今要承擔最高5000多萬罰款,還有巨額追償在路上!
震驚A股的康美藥業“巨額造假”案雖然已經塵埃落定,但巨額罰款及逾24億元投資者追償還在路上。
最新消息顯示,彼時為康美藥業財務造假出具財務審計報告的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正中珠江”)已被注銷。
當時的簽字會計師楊文蔚被法院裁定追加為被執行人,將面臨巨額罰款及賠償。當年其在康美藥業審計報告上的簽字,也被網友戲稱為“史上最貴簽字”。
這是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系列判決、裁定的又一重要判例。對于采用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及其合伙人而言,影響深遠。
終審裁定:無限連帶責任!
6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則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的文書,駁回正中珠江合伙人楊文蔚的復議申請,正式確定追加康美藥業的簽字會計師為被執行人。
此前,正中珠江在康美藥業造假案中,因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執業證書被注銷,同時被沒收業務收入1425萬元,并處以4275萬元罰款,共計5700萬元。
正中珠江已向證監會繳納部分罰沒款,但至今尚未執行完畢。中國證監會要求正中珠江收到催告書后,及時繳納罰沒款,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北京金融法院在執行上述罰款的過程中,發現正中珠江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終結了執行程序。
由于楊文蔚是康美藥業2016年至2018年年度(財務造假年份)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是正中珠江的的普通合伙人、出具虛假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因此中國證監會向法院提出追加楊文蔚為被執行人的申請。
北京金融法院認為,楊文蔚符合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情形,裁定追加楊文蔚為被告正中珠江的被執行人。
楊文蔚無法接受上述裁決,遂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楊文蔚認為,如法院應證監會之請求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無異于要求其與合伙企業一同承擔繳納罰沒款的責任,系變相行政處罰。此外,楊文蔚個人已被給予警告及罰款,若再追加其為被執行人或將構成一事兩罰,超過必要限度,違背公平及比例原則。
但法院二審最終駁回了楊文蔚的復議申請,維持原裁定。
企查查資料顯示,正中珠江涉及45件司法訴訟,目前已被限制高消費,楊文蔚持股44.83%。
2022年7月21日,廣東省財政廳注銷了正中珠江的執業證書。這家有著41年歷史的、曾經長期是廣東綜合排行第一的會計師事務所黯然落幕,留下了未執行完的5130萬元罰沒款“債務窟窿”。
這意味著,康美造假案的簽字會計師楊文蔚,將對正中珠江造成的損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承擔最高將超過5000萬元的債務。
巨額追償在路上
楊文蔚面對的巨額追償還遠不止于此。
“康美造假案”作為國內首例證券集體訴訟成功案件,2021年已被裁定向投資者賠償投資損失24.59億元。其中,13名主要負責人承擔35%以內的清償責任;正中珠江、楊文蔚與康美藥業原實控人馬興田等人一起承擔剩下的最少65%的連帶清償責任。
該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逾1200萬元,也將由康美藥業、馬興田及正中珠江、楊文蔚等人共同負擔。
根據*ST康美的公告,上述判決涉及的金額,公司將通過現金、抵債股票等方式統一實施清償,同時向馬興田、正中珠江、楊文蔚等21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被告依法主張相關權利。
這意味著,楊文蔚還將面臨著康美藥業向投資者賠償巨額損失的追討。
不但如此,中國證監會2021年已經對楊文蔚等人給予警告,處以1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間內,楊文蔚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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