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1 日,廣東華韻聯盟娛樂有限公司表示已下架所有劣跡藝人歌曲,并交納罰款。
廣東南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廣東南澳縣華韻聯盟娛樂有限公司 KTV 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包廂點播系統屏幕畫面含有劣跡藝人(吳亦凡)畫面,及其演唱的《咖啡》、《破曉》2 首歌曲。該公司因播放曲目含有禁止內容被罰 1 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司的違法行為類型為: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七項、第九項的規定:" 國家倡導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禁止娛樂場所內的娛樂活動含有下列內容:(七)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