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10月31日披露的一則處罰信息顯示,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下稱:青銀金租)被罰15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為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10月20日。
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指出,青銀金租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涉及:為公立醫院工程建設提供融資、租后管理不盡職導致租賃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租賃資金用途監控不到位導致資金被挪用、以未取得所有權的資產作為租賃物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對青銀金租罰款150萬元。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同日披露的處罰信息顯示,王田(時任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市場業務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對青銀金租租后管理不盡職導致租賃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租賃資金用途監控不到位導致資金被挪用、以未取得所有權的資產作為租賃物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對其警告并罰款6萬元。
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嚴儒鑫(時任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市場業務部項目經理、總經理助理)對青銀金租為公立醫院工程建設提供融資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公司官網信息顯示,青銀金租成立于2017年2月15日,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為山東省第三家、青島市首家從事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青島銀行作為主發起人,股權占比51%;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民營企業),股權占比34%;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國有企業),股權占比9%;青島前灣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企業),股權占比6%。
來源:中新經緯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