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消息,四川瀘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古藺縣茅溪鎮28℃水口坊二期裙樓項目建設過程中,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被古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款77460.3元。
據公告內容,四川瀘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清晰,處罰機關經查明,該公司在指定的項目建設過程中未遵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規定的要求,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罰款處理。
四川瀘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構成了規劃法規定的違規行為。對此,古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四川瀘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經濟處罰,罰款金額為77460.3元。
來源:金融界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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