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人民醫院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間存在的涉及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項目等一般違規問題38項,涉及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357萬余元,被博羅縣醫療保障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退回相關費用,并處1倍罰款。
內容顯示,經調查核實,博羅縣人民醫院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間存在的涉及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項目等一般違規問題38項,涉及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3571949.86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的規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五項,《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
博羅縣醫保局責令其改正其違法行為,退回省醫保局醫保基金交叉檢查組發現的在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間的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項目等一般違規問題所涉及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金額3571949.86元,并處以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金額的1倍罰款3571949.86元。
來源:信用中國(廣東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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