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云南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昆明云內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云南云內動力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昆明云內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云內動力)存在以下問題:
一、公司治理不規范
一是內幕信息管理不規范,包括未完整記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部分重大事項未按規定作為內幕信息管理并履行規定程序、部分內幕信息知情人未書面簽署內幕信息登記資料。二是未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上市公司獨立性,與控股股東云南云內動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內集團)存在部分機構、人員、業務系統混同情況。三是存在先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后履行董事會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情況。四是未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履行董事會、監事會換屆程序且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
一是2021年、2022年、2023年未按規定披露因向金融機構融資形成的與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二是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財務報告披露不準確,報告期資產、負債、利潤總額、凈利潤、受限資金等信息披露不準確。三是部分關聯方或關聯交易披露不完整。
三、會計核算不準確
一是收入確認時點和金額核算不準確,包括部分商品發出但客戶未確認收貨的情況下,公司即開具發票并確認收入。二是計提銷售返利不準確,包括部分商務返利未記錄于恰當會計期間等。三是三包索賠支出、收入會計核算不準確,包括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三包索賠費用計提預計負債、部分三包索賠支出未記錄于恰當會計期間且科目不準確、部分三包索賠收入未記錄于恰當會計期間且金額不準確等。四是部分成本、費用會計核算不準確,包括當期計提上一年度部分薪酬、部分運輸費用未記錄于恰當會計期間等。五是計提部分存貨跌價準備參數選取不謹慎、測算不準確。
四、內部控制不規范
一是存貨管理及賬務處理不規范,包括部分外埠存貨商品發出或庫存、貨權等狀態不清、部分存貨移庫或盤點記錄不完整等。二是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三是部分基礎業務及財務資料保存不完整,包括部分商務返利計提依據資料缺失和未編制商務談判備忘錄、未編制退貨報告、個別客戶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充分性的資料不完整、部分價格審批資料缺失等。
云南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三條的規定,影響了云內動力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準確性,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云南證監局決定對云內動力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獨立性
經查,云南云內動力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云內動力的控股股東,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獨立性
一是公司與云內動力存在部分機構、人員、業務系統混同情況。二是公司作為云內動力的控股股東,在2021年、2022年、2023年知悉、參與或組織因向金融機構融資形成的與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往來。
二、未能依法及時開展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工作
云內動力未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履行董事會、監事會換屆程序且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作為云內動力控股股東亦未能依法及時開展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工作。
三、未及時向上市公司提供完整關聯方清單
公司未及時向云內動力董事會報送完整關聯人名單及關聯關系的說明,導致云內動力未按規定及時更新關聯方清單,存在關聯交易識別風險。
云南證監局指出,云南云內動力集團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云南證監局決定對云南云內動力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云內動力連虧兩年,合計虧損約23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云內動力是我國多缸小缸徑柴油機行業及輕型載貨車的開發、生產和銷售的首家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發動機業務和工業級電子產品業務。云南云內動力集團有限公司為云內動力控股股東,持有公司32.99%股份,云內動力實際控制人為昆明市國資委。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