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粉就能變現!輕松月入數萬!”在短視頻內容火爆背景下,一些教客戶如何進行短視頻運營的公司應運而生。而聽到直播間里講師激昂、振奮的話語,急切想通過短視頻賺錢的人,卻會不自知掉入陷阱。
今年5月,晨意幫忙記者接到多地消費者投訴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后,對該公司進行了暗訪調查,發現該公司講師在公開課中宣稱自己是“抖音官方授權金牌講師”系自封,并使用虛構企業榮譽、利用虛假案例、對學員承諾學習收益等行為誘導消費者購課。掌握相關證據后,晨意幫忙記者將情況反映至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該局對涉事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日前,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了對涉事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2022年5月20日,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瀟湘晨報提供的違法線索,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后,對涉事公司立案調查。調查最終認定涉事公司存在虛假商業宣傳違法行為,且該公司自成立至調查終結,短視頻在線課程銷售金額為227萬余元,扣除其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適當的合理性支出219萬余元,獲利7萬余元,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違法所得為7萬余元。該局決定責令涉事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沒款合計35萬余元。
企查查顯示,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正在進行簡易注銷,公告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涉事公司正在注銷,此前被曝光假借抖音官方名義招收學員
今年5月,晨意幫忙記者接到多地消費者投訴稱,長沙有一家“湖南星陽寰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宣傳公司手持“抖音官方資源”,能幫客戶學習運營短視頻賬號“輕松月入十萬”,“不滿意就可退款”。但有人繳費進行學習后,發現培訓并無效果,想退費遇阻礙。
晨意幫忙記者應聘該公司銷售崗位進行臥底調查,卻發現被帶到了另一家名為“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地方。后得知,這兩家公司是同一波合伙人開辦。
晨意幫忙記者在臥底期間發現,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講師在公開課中宣稱自己是“抖音官方授權金牌講師”系自封,并使用虛構企業榮譽、利用虛假案例、對學員承諾學習收益等行為誘導消費者購課。
該公司銷售人員直言“銷售過程就是洗腦”,售課目標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因為他們更容易被忽悠。”直播講師承認,在直播過程中,講師都有自己的套路,而且會刻意對自己進行包裝:“有些東西確實夸張了,因為要促成交易嘛,做營銷的沒點套路也不行,是稍微夸大了一點。”
記者聯系抖音官方確認后得知,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對外稱與抖音合作等皆為偽造,請廣大用戶注意甄別。
同時,晨意幫忙記者將掌握到的情況反映至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20日,該局聯合長沙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執法大隊前往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5月25日晚,涉事公司負責人回應,公司已停業整頓,并安排專人處理協商退費事宜。
企查查顯示,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正在進行簡易注銷,公告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最新進展:涉事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公司半年銷售227萬獲利7萬被罰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2022年5月20日,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瀟湘晨報提供的違法線索顯示:長沙學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銷售抖音賬號運營培訓課程時,涉嫌虛假宣傳,該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涉事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后對涉事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涉事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26日,通過互聯網銷售抖音短視頻培訓課程,課程費用為2990元。為推廣培訓課程,涉事公司通過與第三方企業合作在抖音平臺上投放招生廣告,以免費試聽、試學的名義吸引他人點擊注冊報名,獲取報名學員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后,再安排工作人員以電話或微信的方式聯系學員,推送免費公開課的網絡鏈接邀請意向學員參加直播公開課。
為誘使意向學員交費購買課程,涉事公司在公開課上,存在以下虛假商業宣傳違法行為:
一是虛假承諾學習收益。宣稱“學習效果:百分百學會 第一個月 保證漲粉5-10w”、“保底5000塊錢起步”、“我沒有學生不賺錢,最少5000元,未達到,補多少”等內容,實際未能實現。
二是虛構講師經歷。宣稱講師為“官方(抖音)特邀講師”、“字節跳動的特邀講師”、“我本身是從抖音出來的”、“我是學悅2021年度抖音傳媒官易佳總裁”。經調查,以上內容均為虛假內容。
三是虛構企業榮譽。謊稱公司獲得《抖音教育官方指定合作企業》、《中國3.15誠信品牌企業》、《品牌強國 互聯網教育行業優選成員單位》、《中國行業品牌十強企業》、《中國誠信無投訴企業》等榮譽。
四是利用虛假案例作推薦和證明。如宣稱“韻桀聲樂,在我們的幫助下1個月粉絲量提升到25萬,播放量提升760萬。直播峰值同時在線人數1萬,累計觀看人數22萬,目前賬戶粉絲數量為260萬;次月開始運營矩陣賬號韻桀音樂,目前粉絲145w,這個賬戶是我們手把手運營起來的賬戶之一。”實際該抖音賬號并非公司運營的賬號。
五是謊稱讓利行為。謊稱課程價格為“3980元,優惠500元+福利包500元=1000元優惠 2980元”,收款2980元,但只限“5位學生”、“6個名額”,實際課程價格為2980,未進行讓利,也未限制招生名額。
涉事公司自成立至本案調查終結之日,短視頻在線課程銷售金額為2272243.76元,扣除其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適當的合理性支出2194976.68元,獲利為77267.08元,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違法所得為77367.08元。
該案證據系該局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證據真實、合法,與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有關聯性,該局決定采信作為定案證據。
2022年8月16日,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涉事公司,涉事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陳述、申辯,未提起聽證。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
涉事公司虛假承諾學習收益、虛構講師經歷、虛構企業榮譽、利用虛假案例作推薦和證明及謊稱讓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鑒于涉事公司發現問題后,第一時間停業整頓,且積極處理投訴舉報,及時給予退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之規定,該局決定責令涉事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做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77267.08元;2.處罰款280000元。以上罰沒款合計357267.08元。
瀟湘晨報記者武華康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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