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西金租),由于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處以150萬元的罰款。這些違規行為包括風險控制不到位導致租賃項目損失、資金用途監控不到位導致融資租賃款被挪用、租賃物非承租人固定資產以及租賃物承租人無權處分等。此外,時任江西金租總裁的姜濤和副總裁的何力拉也因對風險控制不到位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警告和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江西銀行在年報中表示,江西金租將繼續發揮融資+融物的功能,夯實傳統租賃業務,并持續拓展新能源、廠商租賃等業務市場,以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全面服務省內實體經濟。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