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通光線纜(300265)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忠、財務總監陳建旭于近日收到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江蘇通光電子線纜股份有限公司、張忠、陳建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經查,2023年9月,通光線纜全資子公司江蘇通光海洋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向其關聯參股公司海通達提供650萬元借款,因海通達的其他股東未按出資情況同比例提供資金,上述借款構成了上市公司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且上述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江蘇監管局表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忠、財務總監陳建旭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依據《監管指引8號》第二十三條、《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決定對公司、張忠、陳建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業績方面,通光線纜2024年一季度營業收入4.55億元,同比下降26.2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05.20萬元,同比下降68.4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642.55萬元,同比下降79.18%;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近日,通光線纜在互動平臺披露,原材料價格的波動在一定程度上會對公司利潤產生影響,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通過開展套期保值業務,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公司在參與投標時,會綜合考慮原材料價格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通光電子線纜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光纖光纜、輸電線纜以及裝備線纜三大類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主要產品包括通信光纜、電力光纜、海底光電纜、輸電導線、電力電纜、航空航天用耐高溫電纜、通信用高頻電纜、柔性電纜。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