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金融資產”)廣東省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根據處罰決定書,中信金融資產廣東省分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資產風險分類、客戶風險限額管理、不良債權收購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對外提供同業擔保;違規掩蓋項目風險。
具體來看,時任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總經理黃俊平、時任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投資銀行部負責人簡智常、時任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金融服務三部負責人高中翔、時任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金融服務一部負責人麥寶龍,均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對中信金融資產廣東省分公司罰款合計380萬元;對黃俊平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對簡智常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高中翔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麥寶龍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該處罰決定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