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甬金股份公告稱,曹佩鳳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內幕交易、短線交易,浙江證監局擬決定責令曹佩鳳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對曹佩鳳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4.92萬元,并處以584.58萬元罰款。
曹佩鳳為甬金股份實際控制人之一,與甬金股份前董事長與虞紀群系夫妻。2024年5月6日,甬金股份第五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曹佩鳳退出了董事會,虞紀群將董事長席位交給兒子虞辰杰。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曹佩鳳持有7091.34萬股上市公司股份。
2023年年度,甬金股份計劃每股分紅0.5元(稅前),曹佩鳳所持股份可以拿到3547萬元。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曹佩鳳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內幕信息一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2022年10月20-24日期間,甬金股份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虞紀群向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申素貞提出公司回購股份的想法;申素貞開展政策咨詢、方案設計等工作。
隨后,經過一系列制定活動,2022年11月3日晚間,甬金股份發布《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且不超過1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43.43元/股。
內幕信息一的敏感期起點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公開于2022年11月3日晚間。虞紀群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時間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
內幕信息二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2023年8月22號,虞紀群與申素貞溝通商量公司回購股份事宜。當天申素貞安排公司時任證券事務代表程凱搜集市場案例,了解法規規定;申素貞測算可回購的金額規模。隨后,在當年8月28日晚間,甬金股份發布《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內幕信息二的敏感期起點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公開于2023年8月28日晚間。虞紀群、曹佩鳳等人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其中虞紀群知悉時間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曹佩鳳知悉時間不晚于2023年8月25日。
曹佩鳳內幕交易“甬金股份”
內幕信息一敏感期內,曹佩鳳控制使用“張**”“鄭**”證券賬戶,累計買入“甬金股份”122,400股,成交金額3,013,424.9元,其中“張**”證券賬戶共買入60,000股,成交金額1,473,946元;“鄭**”證券賬戶共買入62,400股, 成交金額1,539,478.9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共賣出117,400股,經計算,盈利549,164.97元(含賬面盈虧)。
內幕信息二敏感期內,曹佩鳳控制使用“張**”“錢*”“鄭**”證券賬戶,累計買入“甬金股份”405,500股,成交金額8,191,743.5元,其中“張**”證券賬戶共買入258,900股,成交金額5,138,580.5元;“錢*”證券賬戶共買入143,600股,成交金額2,993,193元;“鄭**”證券賬戶共買入3000股,成交金額59,970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共賣出402,500股,經計算,虧損666,332.16元(含賬面盈虧)。
曹佩鳳短線交易“甬金股份”股票
2019年12月24日至今,曹佩鳳為持有甬金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東;2019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8日,曹佩鳳任甬金股份董事。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間,曹佩鳳控制并操作“張**”“錢*”“鄭*”證券賬戶 交易“甬金股份”股票,存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后六個月內買入 的行為。經計算,前述期間內(扣除內幕交易),曹佩鳳共買入“甬金股份”股票468,950股,成交金額14,893,383元,賣出“甬金股份”股票274,950股賣出金額11,416,524.5元。
綜合以上三項,浙江證監局擬決定:責令曹佩鳳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對曹佩鳳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49,164.97元,并處以5,845,824.85元罰款。
來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