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長沙市住建局曝光一批住建行業從業單位、從業人員信息,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及1名個人被曝光,其中3家企業存在車位“只售不租”的問題。在被曝光的從業單位名單中,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只售不租、拒絕出租車位”的行為;長沙啟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南浦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存在“車位只售不租、上鎖”的情況。長沙隆欣置業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下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住建部門已對..
2023-12-12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圍繞落實落細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等,組織開展稅收重點工作專項督導。督導過程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派員全程參與,與稅務總局黨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推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今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面對復雜嚴峻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因時因勢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為做好全年經濟工作領航定向。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紀檢..
2023-12-11
楊曉,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發表于《法律適用》摘要損害是權利救濟的核心概念。差額說是確定合同損害范圍的主流學說。“損害”與利益具有不可分割的緊密聯系,損害必須透過利益的視角進行判斷和認定。以損害對應的利益是否存在為標準,合同損害可以劃分為“利益存續型”損害和“利益滅失型”損害。其中“利益存續型”損害可以繼續劃分為“原合同利益存續型”損害和“超合同利益存續型”損害兩種類型;“利益滅失型”損害可以繼續劃分為“無益費用型”..
2023-12-11
為建構中國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奉獻智識力量——“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新書發布會在湘潭大學舉行2023年12月2日上午,湘潭大學法學部舉行“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首發式暨新書發布會。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原紀檢組長莫文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監察與司法委員會委員謝勇、湖南省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原主任、一級巡視員羅水平、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一級巡視員、湘潭大學教授呂趙龍、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教授、山東大學黨內法治研..
2023-12-09
鞏固壯大奮進新時代的主流思想輿論,是宣傳思想文化戰線的一項重點任務。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落實全國、全省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提高理論傳播能力,需要我們更好把握信息化條件下的輿論特點,精準發力,強化效力。應看到,當前“場景應用和技術迭代”的飛輪效應,正在急劇地重塑傳播格局、重構話語體系。其中,催生的“新聞過載”“新聞疲勞”“新聞回避”等一系列信息爆炸時代的“綜合征”,使得常態的輿論傳播方式、敘事方式越來越失去..
2023-12-08
民法典頒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廢止了根據原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解釋一》和《合同法解釋二》,司法實踐急需出臺關于民法典合同編通則的司法解釋。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關司法解釋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制定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于2023年12月5日公告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準確理解解釋的內容,記者采訪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負責人。問:能否..
2023-12-08
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裁判活動的最大任務和功能就是辨法析理、定分止爭。當然,當事各方對裁判的理解和態度又不盡相同,對一份事實清楚、程序正當、適用法律正確、權利義務分配有理有據的一審裁判,往往還是會出現不服上訴。因此,二審法院在審理裁判中的審查和說理,對一審法院和上訴各方當事人的定分止爭功能就更加突出。近日,中國反腐司法研究中心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收到張家界某民營企業的維權咨詢,稱: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
2023-12-07
2023年12月2日上午九時,第二屆“紀檢監察學術前沿論壇”在湖南湘潭隆重開幕,本次會議由湘潭大學法學院、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山東大學紀檢監察法治研究中心、天津大學紀檢監察中心主辦,湘潭大學法學院承辦。國內知名法學院的多位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和青年才俊齊聚一堂,共商研討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及學科建設以及紀檢監察規范適用及其實證研究方法的應運,現場發布了“法治反腐與紀檢監察改革研究文叢”。開..
2023-12-07
為正確審理合同糾紛案件以及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一、一般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釋合同條款時,應當以詞句的通常含義為基礎,結合相關條款、合同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信原則,參考締約背景、磋商過程、履行行為等因素確定爭議條..
2023-12-05
本文系國家法官學院2022-2023年度研究課題“執行異議案件處理思路實證研究”(編號FY2022-2023024)的階段性研究成果。摘要執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反復地把法律大前提適用于事實小前提,使法律所預設的效果在案件中呈現出來的過程。執行案件的法律適用可以分解為找法時的選擇法律、找到法律后的解釋法律、找不到法律時的續造法律,以及最終的引用法律。與這一進程相對應,執行案件的法律適用方法包括法律選擇方法、法律解釋方法(有法時)、法..
2023-12-04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