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一批民生領域案件查處“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1月18日,新民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新民市胡臺液化氣站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和未按照規定實施氣瓶充裝檢查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經查明,當事人存在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有關規定。其中,2021年10月28日,當事人為沈陽某小區1戶居民無電子識別標志的1只氣瓶充裝液化石油氣,無該氣瓶充裝前后檢查情況及相關充裝情況記錄信息。2021年11月4日,這只氣瓶發生液化氣體爆燃,造成居民財產損失。
5月27日,大連市旅順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大連森澤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生產設備、原材料等物品,沒收違法所得5400元、罰款6萬元,合計6.5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經查明,2021年9月5日至2022年2月16日,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情況下,擅自生產銷售海帶醋450瓶,產品售價12元/瓶,貨值金額5400元,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
1月25日,海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海城市開發區茁慧看護班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750元、罰款1萬元,合計1.47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經查明,當事人自2021年10月20日起,違反《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有關規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為海城市某小學部分小學生提供餐飲服務,違法所得共計4750元。
3月9日,桓仁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桓仁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經查明,當事人購進低溫液體儲罐一臺,并從2018年9月開始,使用該設備為相關用戶供應天然氣。當事人不能提供該設備在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無法提供使用中的32條中壓燃氣管道的安裝監督檢驗報告,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有關規定。
6月13日,盤錦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盤錦寶業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2萬元,合計2.0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經查明,當事人于2022年1月16日生產銷售一品鮮醬油300桶,經抽樣檢驗,氨基酸態氮項目不符合標準,貨值金額1500元,生產成本4元/桶,違法所得300元。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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