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惠浦顯示(深圳)有限公司因發布虛假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深市監南處罰〔2022〕粵海265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罰款1500元。處罰事由為廣告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12月8日。惠浦顯示(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張苗淼。
此外,查詢第三方信息平臺發現,就在今年10月8日,該公司因“未按規定期限公示2021年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公開資料顯示,惠浦顯示(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生產經營視屏終端、電視機(包含數字電視機)、移動筆記本、智能電源開關、音箱、家具、家電等。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