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吳某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隨著法槌的落下,上海青浦市場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八字橋分公司原經理吳某萍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吳某萍,1991年9月參加工作,2021年7月退休。一個有著三十年工齡、本可安度晚年的退休人員,為何會被法院判刑呢?
原來,吳某萍自2019年5月擔任八字橋分公司經理后,一項工作便是收取八字橋市場商戶租賃費。“看到這么多錢在我面前,想到家里比較困難,就有了侵吞租賃費的想法。”面對近在咫尺的商戶租賃費,吳某萍按捺不住伸出貪腐之手。
為避免東窗事發,吳某萍打起了“虛報瞞報”的如意算盤,企圖以此規避公司檢查。她在違法占有部分租賃費后,制造虛假的匯總表交給公司,公司再據此開出發票交給吳某萍。為防止被商戶告發,吳某萍拿到發票后也并未將發票交予商戶,而是選擇了扣壓,期間也未與商戶簽訂攤位租賃合同。
“我當時覺得只要公司沒有復核,商戶沒有察覺,就不會有人發現。懷著這份僥幸心理,我伸手的次數越來越多,一步步滑向深淵……”吳某萍懊悔地說。
2022年元旦后,青浦市場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內部財務檢查,核實商戶租賃費發票的發放情況。吳某萍自知貪占公款的事情必定會暴露,于是選擇向公司坦白。之后,她將貪占的錢款全部退還給公司,并在公司紀委同志的陪同下到區紀委監委投案。
經區紀委監委核查,吳某萍在擔任八字橋分公司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收取八字橋市場商戶租賃費后,銷毀收費原始記錄,偽造上交給市場開發公司的匯總表,縮減該表中部分商戶繳納的租賃費數額,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通過上述手段截留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21.42萬元。2022年1月,區紀委監委將吳某萍以涉嫌貪污犯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吳某萍因侵吞公款受到法律懲處,案件也反映出其所在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干部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問題。為此,區紀委監委向青浦市場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發出監察建議,要求其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好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選人用人關,加強對包括非黨員在內的基層崗位公職人員的廉潔教育,并完善各項財務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切實從源頭上減少廉潔風險。
來源:基層新聞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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