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300億國企副總宋同發被開除黨籍:把任職國企當成“提款機”,大肆侵吞國有資產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6月13日消息,被查5個月后,安徽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宋同發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指定蕪湖市紀委監委對安徽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宋同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同發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貪婪成性,靠企吃企,把任職國企當成“自留地”和“提款機”,挖空心思,大肆侵吞國有資產。
宋同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宋同發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貪污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1月16日,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宋同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8日,安徽紀檢監察網轉載《安徽日報》的文章《以零容忍態度反腐懲惡》,其中提到宋同發。
據官網介紹,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由原省建設投資公司、省農業投資公司和省鐵路建設投資公司合并組建而成),注冊資本300億元,2011年6月和2014年10月,先后與上海裕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安徽實業總公司重組。
來源:極目新聞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