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院長”只要現金,收到錢后放床下,以為不會留下證據,結果被判4年半罰50萬元
2013年至2021年期間,“回扣院長”李玉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讓5家醫療設備公司在醫院設備采購中順利中標,共收受賄賂180萬元。每次收受“回扣”的時候都是現金交易,錢也不從自己和家人的賬號上過,拿到錢后直接放到自家床下。
7月12日,“廉潔四川”微信公眾號披露了攀枝花第四人民醫院原院長、黨委書記李玉龍的受賄細節。2023年1月,李玉龍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從醫生成長為“一把手”,退休前被查
簡歷顯示,李玉龍,男,1962年9月生,四川西昌人。1980年2月參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攀枝花第四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院長助理、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等職。2022年4月,李玉龍接受攀枝花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2022年1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玉龍出身工人家庭,衛校畢業后步入工作崗位,在涼山州會理鎳礦職工醫院工作17年后,因臨床專業能力強、工作表現突出,作為醫療專業技術人才被調到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工作,從一名普通醫生一步步成長為醫院的“一把手”。
2021年底,年滿59周歲的李玉龍退居二線,即將退休的他,并沒有等到自己所期望的“平安著陸”。2022年初,攀枝花市紀委監委收到李玉龍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經過審查調查,一樁樁醫療設備采購受賄行為逐漸浮出水面。
送“貨”上門,供應商誠心求“合作”
2011年2月,李玉龍被任命為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隨著手中權力增大,隨之而來的贊譽聲、奉承聲也越來越多,找他辦事送禮的人趨之若鶩。在擔任醫院行政“一把手”的第一年,他就收到許多醫藥公司業務員主動“奉上”的小額紅包。
2013年,四川某醫療器械公司商人王某得知第四人民醫院需要購買一臺全自動化學發光測定儀,便拿著醫療設備的相關資料,到李玉龍的辦公室介紹自家公司的產品。王某承諾如果自家公司的設備中標,不僅能保證設備的質量,更會在采購成功后給李玉龍送上10萬元作為“感謝費”。
此時的李玉龍,已經習慣了醫療設備商主動送上的禮品禮金,自認為這些“回扣”是設備商的利潤,他不拿只會讓設備商多賺取一些錢,不拿白不拿。只要采購的設備質量過硬,就不會對醫院造成損失。想到這里,李玉龍讓王某將設備的參數拿給檢驗科的胡某(另案處理)進行“暗箱操作”。設備順利中標后,王某如數奉上事先約定好的“感謝費”,李玉龍也收取了從業以來第一筆大額“回扣”,開啟了滑向犯罪深淵的墮落之路。
隨著“成功交易”的次數越來越多,李玉龍的“胃口”也越來越大,對主動“投食”的公司來者不拒。
經查,2013年至2021年期間,李玉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讓5家醫療設備公司在醫院設備采購中順利中標,共收受賄賂180萬元。
精心“設防”,妄想平安“著陸”
“每次收受‘回扣’的時候都是現金交易,錢也不從自己和家人的賬號上過,也沒有留下任何有關指定哪家公司中標的證據,我認為這樣很安全,不會出問題,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些做法不過是自欺欺人。”留置期間,李玉龍懺悔道。
大宗醫療設備采購都要走招投標程序,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也建立了招投標相關制度——醫療器械采購按照招標流程進行公開招標,中標后簽訂銷售合同,設備使用合格后才付款。制度規定系統嚴密,那么李玉龍“暗箱操作”的“訣竅”又是什么?
經審查調查發現,由于醫療設備的特殊性,每種設備的參數不同,而該醫院檢驗科主任胡某就掌握著制定“參數”的權力,通過提供特定技術參數進行傾向性招標,特定產品中標猶如“探囊取物”。正因為有這樣的“可乘之機”,李玉龍和胡某同流合污、沆瀣一氣,讓符合參數條件的醫療設備公司“獨家提供”,看似嚴密的招投標環節便異化成了“走流程”。
相比辦事時的“豪爽”,李玉龍收錢時卻十分謹慎,他只收現金,不“接受”銀行轉賬,并且收錢地點由他指定,絕不留下一絲所謂的“蛛絲馬跡”。拿到錢后,李玉龍會直接將受賄款放到自家床下,再通過現金支出、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理財產品等方式處理。
然而,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再精心的“設防”終有一天也會露出破綻,李玉龍的所作所為,最終得到的必是黨紀國法的懲處。
來源:極目新聞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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